各部门、各学院:
近期,国内某高校一建筑在修缮施工期间发生火灾,起火建筑系该校地标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损失无可挽回,教训十分深刻。我市某高校在上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时,发现学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电池进楼充电、电动车基本信息掌握不全等安全隐患问题。市教委转发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地铁7号线宏源道站“2·1”外力破坏燃气管线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就几项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于校园施工管理的提示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相关要求,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施工工程消防备案,落实施工动火申办审批,制定施工工地消防预案,并按照预案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1.要重点针对校园施工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劳动保护工作措施。
2.要严格执行无动火审批手续不得开展动火作业,楼内动火必须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提前告知并疏散楼内人员。
3.要加强宿舍管理和仓库管理,员工宿舍禁止吸烟、施工材料仓库禁止违规用火用电。
4.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认真查验施工人员上岗资质,杜绝无证上岗。
二、关于校园电动车管理的提示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档案管理、行驶管理、停放和充电管理。
1.要严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行为。
2.要重点检查地下车库、学生宿舍、高层建筑等部位夜间值班值守人员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人车同屋、室内充电等严重隐患问题。
3.要加强充电桩的管理、巡查和维护,尤其加强在雷雨天气等极端天气期间的管理、巡查和维护。
三、关于加强校园燃气安全的提示
1.摸清管线底数,理清安全责任。要摸清学校所属产权的燃气管道的基础信息,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并动态更新管理,对校园燃气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设施管道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要重点开展好防范外力破坏燃气管道排查治理工作,在项目施工前,要制定燃气设备保护方案并严格执行“八个一律”(凡是破土动工的,未对建筑工程周边环境进行现状调查,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未进行地下管线勘察探挖的一律不许施工;凡是未制定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未制作地下管线分布图的,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一律不得施工;凡是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未健全应急预案、未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和设备的,一律不得施工;凡是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屡教屡犯一律依法清出天津市场;凡是破坏油气管线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是发生事故的,一律追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凡是发生一般事故影响较大的,一律提级办理,严肃追责问责)和“六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责任;监理单位责任;建设主管部门责任;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产权单位责任;属地区政府责任)要求,施工开挖要认真开展地下燃气管道勘察、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
3.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培训和辅导,定期更新本单位燃气管道巡查、隐患排查、燃气设施维护、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定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另外,保卫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园巡逻,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要24小时专人持证在岗值守,严格落实巡查频次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提示要求,查缺补漏,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