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良好校园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天津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商业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商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校园电动自行车现状,现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属地公安部门将于11月16日(周四)至11月18日(周六)三天在47号学生公寓楼为本校师生员工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随后,学校保卫处将对已完成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校园通行证。
学校师生员工所有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务必于11月20日(周一)前进行上牌登记,11月20日(周一)后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入校或在校内通行。
11月20日(周一)学校开始按照《天津商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重点检查驾驶员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限行、禁止载人等情况。
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核验、采集的信息:
1.车辆信息:车辆品牌型号、3C 证书编号、电机号、车架号、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照片。
2.人员信息:身份证明(身份证和一卡通)。
3.携带头盔、《天津商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承诺书》。
请各单位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共同打造安全和谐校园。
以下为各学院、部门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时间表:
日期 |
学院(部门) |
日期 |
学院(部门) |
11月16日(9:00-11:30) |
校内各职能部门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
11月16日(14:00-16:30) |
校内各职能部门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
11月17日(9:00-11: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国际教育合作学院 艺术学院 第三方服务人员 |
11月17日(14:00-16:30) |
外国语学院 理学院 会计学院 第三方服务人员 |
11月18日(9:00-11:30) |
16日至17日未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人员 |
11月18日(14:00-16:30) |
16日至17日未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人员 |
附件:《天津商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承诺书》
保卫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