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印发“迎盛会、兴文化”安全宣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教安函〔2022〕4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正值开学,为提升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关注度和参与度,现面向全体师生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理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活动,降低风险、消除隐患、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切实保障校园环境安全稳定。
二、“迎盛会、兴文化”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宣传活动
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向广大师生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干部讲安全、一线教师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落细。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校园行活动
1.通过现场授课、张贴挂图、制作安全操作明白卡、致师生一封信以及安全承诺和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安全行为。
2.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训)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建设施工安全以及防电信诈骗、人身安全等宣传,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安全主题活动,营造讲安全、要安全、懂安全的校园环境。
3.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制作图文、短视频、安全温馨提示等有特色的经验成果展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各部门、各学院要广泛利用电子显示屏、楼宇户外广告牌、电子阅报栏、公告栏、安全栏等媒介刊载安全提示,将安全常识教育融入学生生活,用好校园传播载体,通过广播、微信群、网上办公平台等适时播发安全提示和安全避险常识,让安全宣传直达每位师生。利用“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积极参与消防知识学习(附件1);利用安全体验场馆,组织参观学习、互动体验、专题开放日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
三、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各学院、部门要制定本单位的紧急疏散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按照预案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全覆盖参加的紧急疏散演练,确保师生员工掌握疏散要领和应急逃生方法。要确保每名学生都熟悉学习、生活场所涉及的疏散路线,特别是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科学会堂、实验楼、食堂等,要掌握应急逃生自救方法。
(一)演练时间安排:9 月初--11月底
(二)疏散演练场所与组织单位
1.重点部位(建筑区域)疏散演练的组织:
学生宿舍楼由学生处和各学院负责组织;
教学楼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实验室由各学院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
新办公楼由校办统一组织;
体育场馆、科学会堂、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等由各自部门组织;
食堂、超市、浴室、库房、其他经营服务场所、出租房屋、临时工宿舍等由后勤处负责。
2.各学院、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所管辖各个场所的疏散演练。(各场所指办公区域、实验室、教研室、库房等。)
各学院、部门成立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疏散演练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的疏散演练。共用一栋建筑的学院或部门可以联合组织、共同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三)演练安全提示
演练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要精密设计、周全安排,确保参演的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
演练前,要做好动员和发动工作,保证参加演练的师生员工都知晓演练的时间、地点、演练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演练前,做好演练路线中安全隐患的排除,做好演练建筑物安全检查。
演练中,要有专人负责在关键部位的疏散安全。在每层楼梯拐角、楼道口、停用的电梯口等特殊位置,要安排业务能力强、具有高度责任心、有处置紧急情况经验的专人负责。
疏散后要在集结场地立刻清查人数,确保全部人员疏散完毕、无人员被困。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学院根据以上工作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及疏散演练工作,做到疏散和教育师生员工全员覆盖。
2.各学院、部门要制定科学、完备的安全教育及疏散演练工作方案。疏散演练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3.各学院、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做好工作台帐。在此次安全教育工作完成后,做出工作总结,为今后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
4.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将本单位安全宣传作品清单(附件2)及“迎盛会、兴文化”安全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9月30日报送至邮箱huangyan@tjcu.edu.cn
(2)各学院、各部门将开展安全教育及疏散演习工作总结在活动结束后,由本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周三)17:00前送到保卫处203。
联系人:黄岩 ;联系电话:86682751
附件:1.全民消防学习平台二维码
2.安全宣传作品清单
3.“迎盛会、兴文化”安全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