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12月10日召开的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以及市教委12月16日召开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教育两委《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安函〔2021〕43号)中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学校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拧紧消防安全责任链条,细化应急处置预案,着力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全力维护校园稳定。
二、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消防安全风险,强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推动隐患整改清零。
三、工作重点
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前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校园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以安全用电、实验实训、校园施工、生活服务、安全教育等内容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组织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本单位辖下区域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火灾的各类安全隐患;检查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行为;检查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深入开展电气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后勤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对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强完善实验室排查整治。牵头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进一步完善建立实验实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自查危险化学品、大型操作设备、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重点危险源,做好日常巡检记录及定期检测工作;完善危化品日常使用台账,危化品实验存放场所应设置合理的消防安全空间布局,按规定摆放仪器和物品,配备完好有效的灭火、清洗设备;细化完善紧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处置物资,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开展疏散演练。
(四)强化校内施工工地安全。责任单位:基建处
对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检查施工人员休息区是否违规使用电热器具;检查施工人员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行为。
(五)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学生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电热杯、电火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接线板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吸烟、使用蜡烛、酒精灯等明火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长时间对手机和充电宝充电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人走未断电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和充电的情况。
(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后勤处、图书馆、体育教学部、团委
对食堂、超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科学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开关、插座、电器线路、燃气管道及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情况;查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毯、自动喷淋、燃气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七)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处、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部门、各学院
全面检查校园消防设施设备,保障消防系统稳定运行;加强对校园内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巡查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配合各学院、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工作,保障校园消防安全。
(八)强化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处、各部门、各学院
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广泛开展用电安全、生活避险、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宣传教育;针对保安人员、宿管人员、保洁人员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面向学生开展“密室逃脱”“鬼怪屋”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参与“密室逃脱”“鬼怪屋”等游戏,避免消防事故、踩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开展防电诈教育、防疫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工作步骤
(一)本学期放假前按照本方案工作重点开展一次冬春火灾防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坚决防止排查走过场、整改有盲区。
(二)下学期开学前按照本方案工作重点再次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开学期间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
(三)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将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对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
(四)各部门、各学院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表》(附件1)、《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汇总表》(附件2)分别于放假前2021年12月25日(星期五)、开学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之前报送保卫处203。将冬春火灾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开展、隐患整改及工作总结的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之前报送保卫处203。
联系人:黄岩 联系电话:2666-7510
邮箱:huangyan@tjcu.edu.cn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