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指示精神,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系统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津教安函〔2026〕5号)要求,在《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4周年之际,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活动时间:2026年6月份前两周,各学院、各部门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师生特点,统筹组织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立体化《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主题
宣传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讲为根本,活动主题为: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护佑安宁——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安排及校园安全治理相关要求;《反有组织犯罪法》核心条款、有组织犯罪概念、表现形式及典型特征;涉黑恶违法犯罪各类举报途径。通过全方位宣传,在校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
三、具体安排
各学院、各部门需严格落实市教委工作要求,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纳入常态化普法教育及校园安全工作,面向全体师生,结合师生特点,扎实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覆盖面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构建全域宣传体系,实现全员覆盖、常态浸润。
1. 线上常态化宣传。依托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师生工作社交群组,定期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条解读、典型案例、风险警示、普法短视频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普法推送,让法治知识融入师生日常。
2. 线下沉浸式宣教。全覆盖开展班级主题班会、普法专题讲座,通过案例学习、互动交流等形式深化认知。在校园重点区域设置宣传点位,通过展板、横幅、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3. 开展学生原创宣传。面向学生征集AI短视频、情景短剧、漫画长图、海报等新潮优质普法作品,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推送,依托学生力量提升宣传传播力与影响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宣传工作质效
紧扣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结合校园安全重点风险,精准开展靶向宣传,推动普法与日常安全教育深度融合。
1. 突出重点宣传内容。以《反有组织犯罪法》核心内容为基础,重点聚焦校园贷、套路贷、求职就业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学生欺凌、“两卡”犯罪、“防非”、校园周边涉黑隐患等校园高发风险,通过案例剖析、风险讲解,提升师生辨别与防范能力。
2. 灵活统筹活动开展。各学院、各部门可结合教学工作节奏、毕业季、安全宣传周等关键节点,灵活选择活动形式、统筹开展时间,有序推进宣传工作,避免形式化、走过场。
3. 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将本法宣传融入校园日常安全教育、学生管理、教职工培训全过程,坚持常态化、持续性宣传,持续强化师生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防范校园涉黑涉恶及各类安全风险。
(三)深化属地联动,凝聚共治工作合力
主动对接属地,深化校地联动协作,汇聚多方力量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1. 对标上级部署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市教委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属地宣传安排,积极参与全市统一普法、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确保上下联动、步调一致。
2. 搭建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与属地派出所协作,开展联合普法、联合排查、联合整治等工作,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拓宽校园扫黑除恶治理阵线。
3. 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以联动普法和隐患整治为抓手,常态化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乱象隐患,持续净化校园环境,全力打造平安和谐、风清气正的法治校园。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确保宣传活动落地见效、氛围浓厚。
2.提升育人实效:严格把控宣传内容政治方向,贴合师生实际,突出校园特色,做到宣传有针对性、有实效性、有警示性。
3.凝练固化成果:各部门、各学院及时梳理活动亮点、创新做法,做好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留存;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6月23日前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统计表发送至箱:920182850@tjcu.edu.cn。
附件:《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统计表
天津商业大学
2026年6月8日